為推動審計監督“治已病 防未病”作用,做深做實審計的“前半篇”和“后半篇”文章。將樂縣審計局堅持三步走,常態化做好審計整改跟蹤監督。
一是梳理問題成因,精準提出建議。根據深度審計發現問題背后的成因,提出合理有效科學性的意見建議,推動被審計單位完善制度建設,發揮審計結果運用效能,從而更好的發揮“治已病,防未病”的作用。二是壓實整改責任,明確整改時效。針對審計所發現的問題,明確責任單位、定性依據、責任界定等,根據問題屬于立行立改、分階段整改、持續整改等分類提出整改要求,要求整改單位按時間節點和工作進度,及時有效地完成審計發現問題整改工作。三是強化后續跟蹤,提升整改實效。將審計發現問題形成臺賬,每月由統計人員向主審核實審計項目整改進度及措施。對立行立改問題,60日內督促被審計單位作出反饋進展,對分階段和持續整改類問題被審計單位需科學制定階段性目標并按期反饋進展,確保責任真落實、問題真整改、措施真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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